材料清单:1.展品目录及重点展品说明
2.讲解词
3.展览大纲或脚本
4.展览场地总体情况及硬件设备、安全保卫设施情况介绍
5.展览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
6.承诺书
那么如果您恰逢有这类的企业想要与地区的博物馆进行展览,办理这类事项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?有没有注意事项?
博物馆陈列展览备案主审核机关为区县文化委,主要依据*人民共和国颁发的《博物馆条例》中的*三十一条一款: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的,应当在陈列展览开始之日10个工作日前,将陈列展览主题、展品说明、讲解词等向陈列展览举办地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;来实施。
现有的民办博物馆中其实包括两类不同性质的博物馆:一类是私人收藏家、文化名人、民营企业家等创办的,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民办博物馆,属于非国有博物馆;还有一类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创办的博物馆,由于按照现行政策,企业不能下设事业单位,因此这类博物馆也只能登记注册为民办博物馆,但其藏品所有权显然是归国家的,这一类实际属于行业博物馆。
按照《博物馆管理办法》,成立注册博物馆应具备以下条件:
1、具有固定的馆址,设置**的展厅(室)、库房和文物保护技术场所,展厅(室)面积与展览规模相适应,展览环境适宜对公众开放;
2、具有必要的办馆资金和**博物馆运行的经费;
3、具有与办馆宗旨相符合、一定数量和成系统的藏品及必要的研究资料;
4、具有与办馆宗旨相符合的专技术和管理人员;
5、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消防设施;
6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